展示通知

关于宣传展示全市“四城”创建两周年工作成果的
通  知

各区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各开发区管委会,市直各主体涉创单位,市直各重点涉创部门,市内各宣传舆论部门:
     自2007年4月24日市委、市政府向全市百万人民发出“四城”创建动员令以来,我市“四城”创建工作走过了两年的奋斗征程。值此鄂州“四城”创建工作两周年之际,为了进一步激励全市上下今年朝着国家园林城市志在必得、国家卫生城市通过预检、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完成申报的目标迈进,市“四城”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,从5月上旬开始集中一段时间,采取多种形式,全面系统、准确完整,生动形象地展示各单位、各部门“四城”创建工作成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     一、宣传展示时间
     2009年5月上旬至9月下旬,共5个月期限。
     二、宣传展示形式
     1、在鄂州日报上至少用20个宣传专版进行展示;
     2、在鄂州电台、鄂州电视台上至少各用29个宣传专题进行展示;
     3、在鄂州政府网、鄂州新闻网上至少各用20个宣传专页进行展示;
     4、在鄂州市文联《江南风》刊物、鄂州市委办《信息博览》刊物上各用1个宣传专刊进行展示;
     5、在全市城乡重点部位用 100个宣传专栏进行展示;
     6、在省级和国家级新闻媒体用10篇宣传专稿进行展示。
     三、宣传展示内容
     1、围绕“四城”创建的支撑性项目;
     2、围绕“四城”创建的基础性工作;
     3、围绕“四徽’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;
     4、围绕“四城”创建工作的新作法和新经验;
     5、围绕人民群众对“四城”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的感人”故事。
     四、宣传展示任务
     1、在鄂州日报、鄂州电台、鄂州电视台、鄂州政府网、鄂州新闻网上必须完成宣传专版、宣传专题、宣传专页任务的单位是:鄂城区、华容区、梁子湖区、葛店开发区、鄂州开发区、凤凰街办、古楼街办、西山街办、市建委、市城管局、市规划局、市卫生局、市环保局、市房产局、市交通局、市教育局、市林业局、市水利局、市商务局、市农业局、市工商局、市经委、市发改委、市总工会、市妇联、团市委、鄂州供电公司、市交警支队、碧石渡镇、泽林镇、新庙镇、杜山镇。”。
     2、在市文联主办的《江南风》刊物上必须完成宣传专刊任务的单位是:市“四城创建办、市园林城创建办、市环保城创建办、市卫生城创建办、市文明城创建办、各区、各街道“四城”创建办。
     3、在市委办主办的《信息博览》刊物上必须完成宣传专刊任务的单位是:市“四城创建办、市园林城创建办、市环保城创建办、市卫生城创建办、市文明城创建办、各区、各街道“四城”创建办。
     4、在全市城乡重点部位必须完成宣传专栏任务的单位是:市直重点涉创部门,各街办的街直部门、社区、城中村,各区的区直部门、乡镇。
     5、在省级和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必须完成专搞任务的单位是:鄂州日报社、市广播电视局。
     五、宣传展示要求
     1、各单位、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宣传展示的时间、形式、内容和任务落实到位,迅速组织专班、尽快落实专人负责组稿工作。
     2、凡在各新闻媒体、宣传刊物上进行宣传展示的稿件(含文字、图片、录音、录像),由各单位、各部门报送市“四城”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方可刊登(播出或上网)。
     3、各新闻媒体、宣传部门要指定专人采访、编辑,使此次
宣传展示活动从形式上有视角冲击力,从内容上有社会感染力。
     六、宣传展示经费
     宣传费用原则上由各宣传展示单位从宣传经费或办公经费中列支。由各有关新闻媒体优惠收取。

 

鄂州市“四城”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09年4月18日

展示单位
今当刮目看新庙——新庙镇06-22
花容月貌满眼春——华容区05-25
凤凰展翅溢光彩——凤凰街道05-19
魅力古楼展新颜——古楼街道05-14
西山美景耀吴都——西山街办05-11
洁绿靓丽看碧石——碧石渡镇05-05